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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2010-06-07 15:21   网络

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

建立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是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促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学习型政党,进而推动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证。为在党内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更好地使党员坚持经常性学习,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要求

1.强化学习理念。要通过建立和坚持学习制度,使党员树立全面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理念,在学习态度与方法上实现根本转变:即从过去的“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从过去阶段性的学校学习转变为终身学习;从过去学业务知识为主转变为业务知识与人文科学兼学;从过去以应付考试、单纯追求分数为主转变为以提高素质、指导工作为主。

2.在真学、真信、真用上下功夫。真学,就是静下心来,认真读书,刻苦钻研,开动脑筋,深入思考,努力掌握理论和专业知识;真信,就是真心相信科学理论,坚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真用,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提高运用理论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一专多能,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不仅要努力掌握本职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还要广泛涉猎其他各门学科,做到一专多能,使自己不但在思想政治觉悟上高于一般群众,而且要有效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党员干部做学习的表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比普通党员多学一点、学好一点,而且要进一步端正学风,在理论实际、指导工作实践上成为党员的表率;在边学边整边改、促进主观世界改造上成为党员的表率;在继承和创新、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深入发展上成为党员的表率。

5、在学习效果上注重结果。衡量党员学习成效之大小,不仅要看听了多少课,读了多少书,参加了多少边学习,而且看学习是否真正投入,能否入脑入心,能否反馈质疑。同时要看各项任务的完成,多种困难问题的解决,效益效率的提高,人的综合素质能力的提高,是否形成了新理念,产生了新思路、新方法。

二、学习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史党建及党的基本知识。

2、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党章、党的重要会议文件、重要决议和决定、党的纪律及规章制度、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

3、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改革开放政策、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十一五”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事政治、党的阶段性中心任务、目标、要求等。

4、经济、法律和业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岗位精力知识。

5、管理科学:经济管理、人才管理、公开管理、领导艺术与方法。

6、省情民情:历史、地理、自然资料、文化资源、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民情风俗。

三、学习形式

1、上好党课。根据一定时期的中心学习内容,安排上级领导或专家学者做集中学习辅导。党课辅导要注重启发式,努力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增强吸引力。

2、集中学习和讨论。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党员进行集体学习,针对疑难问题开展研讨,以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集体产讨论时间,原则上每周半天,农村党员的企业和党员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但要保证每周不少于8小时。

3、个人自学。党员个人要按照支部的学习规划,制定自学计划,坚持挤时间学习,自学时间每周不少于8小时。

4、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班子成员要坚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双重责任、双重学习、双重生活、双重成果”的经验,以提高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为重点,认真搞好集中学习与讨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

5、培训学习。党员要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类培训学习,诸如参加党员干部培训基地培训、党校或其他高等院校学历培训,以及参加各种专题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挂职锻炼、外派交流等学习培训。

6、结对帮学。对一些文化程序较低的党员,由文化程度高的党员与其结对子,共同学习交流,并指导和帮助他们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对一些离退休和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党员,要定期不定期地“上门送学”,为一些因工作繁忙而无法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指定党员为其“补课”。

7、网络助学。充分利用河南教育网络优势和学校“太行网”的教育栏目;推广远程教育,加强对师生中外出学习、培训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

8、直观教学。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展出、影视节目,进行形象直观教育。

9、实践验学。为提高党员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定期组织党员开展理论研讨、体会交流、技能竞赛活动;也可组织党员到教学、科研和工农业生产一线向基层干部求教,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活跃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四、保障措施

1、改善学习环境,注重学习场所建设。要加大学习投入,保障必要的学习经费;加强基层党校、党员活动室等学习场所的设施建设,使党员学习有制度、有规划、有记录、有书籍、有学习档案、有学习场所。

2、开展创建“学习型党员”活动。创建“学习型党员”活动,是促进学习的有效载体。各级党组织要以支部或党小组为依托,紧密结合各部门的具体情况、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分别制定创建标准,提出学习要求,强化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党员争当勤奋学习型、创新工作型、为民服务型和廉洁自律型先锋的一种良性学习竞争机制。

3、健全党员经常性学习激励机制。要树立学习典型,推广学习经验,对长期坚持并学有成效者,给予一定形式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以此形成正确的学习导向。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高度重视党员经常性学习工作,把它作为一硬性任务,与经济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一同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建立党委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抓党员经常性学习的责任制和联系点制,使经常性学习工作责任到人、齐抓共管。

2、实行述学、评学、考学办法。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学习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实行述学、评学和考学办法。述学,即党员汇报个人学习情况;评,党员之间相评定学习成效;考学,党支部或上级党委以闭卷两种形式出题进行考试测验。

3、加强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是落实学习制度,检验学习效果的必要手段。对各阶段开展的各项学习课程,都必须从教育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等方面进行认真的检查、严格的考核验收,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对重要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中教育,还要组织必要的考试。检查考核工作应由上级党委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历次考核考试的成绩要记入党员档案,并作为党员评议、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与群众关系的内在要求;是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坚持执政为民、永葆先进性的有效实现途径。为使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好做法、好经验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使之长期发挥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党员领导干部征求班子成员、下级班子成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党组织征求服务对象和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3、主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同时还要征求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征求学校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位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

二、方式方法

1、通过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箱、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通过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征求群众意见;

3、通过走访群众、上门访谈、建立群众来访接待日等形式,主动征求群众意见。

三、主要内容

1、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能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在宗旨意识方面,能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否树立了群众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三是在认真履行职责方面,能否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是否不断解决关系职工思想、工作、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四是在领导班子、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能否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是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2、党员个人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联系群众、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其他认为应征求群众意见的事项。

四、时间安排

1、集中征求意见,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7和12月份进行,时间为一周左右。

2、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和重大事项专题征求群众意见的制度。

3、凡是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政策措施,都要随时专门听取群众意见。

4、集中征求意见一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征求群众意见关系学校改革发展稳定,责任重大,一定要加强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强化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把征求群众意见列入党组织工作日程和工作目标,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分工,成立组织,认真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征求意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有序进行。同时要发挥纪检部门的作用,强化对征求群众意见过程的监督。

2、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在征求意见时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明确征求意见的时间、范围、内容,科学设立多种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在校内征求意见,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广泛征求基层、服务对象和党内外群从对党员与党组织的意见。在部门、总支(支部)内互相征求意见,以总支(支部)为单位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部门主要领导的意见,须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征求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3、梳理反馈,建立档案。征求意见结束后,党为将指派专人对征求上来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并分层次进行转达反馈。对党员个人的意见,由党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反馈;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主管领导负责反馈。对征求意见中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由各部门上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除对造谣中伤、诬告陷害、人身攻击等意见外一般都要如实反馈。意见最后形成后,由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管理权限,为每位党员建立“党员档案”,将反馈的意见归档,并做好跟踪管理工作。

4、找准问题,积极整改。对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征求到的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意见,要进行严格把关,梳理归纳,积极整改。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征求意见和解决问题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

六、基本要求

1、坚持群众路线、不搞运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一定要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但不搞群众运动,征求意见要有组织、有秩序进行,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摒弃私心杂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深刻查找存在问题。

3、坚持领导带头、做好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边查边改,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做出样子、做出表率。

4、坚持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之一,各级党组织以及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发动群众,倡导群众讲真话、讲实话,诚心诚意地听取群众的意见,真正把问题找准。

5、坚持真心听取、真诚纳谏。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从事业的高度来认识,真心听取他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真诚接纳他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绝不能因为他人对你提出了尖锐的意见,而对他人产生想法,搞无原则纠纷。

6、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征求意见中,很可能提出的问题有多有少,有真有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正确对待提出的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通过“征求意见、找准问题”,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和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广泛开展定期谈心制度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并逐步完善定期谈心制度,是在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得到进一步规范,转化为经常之举,长期发挥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

3.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

4.党员与党员之间。

二、方式方法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分工,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方法。

2.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3.一般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和支部内进行。

4.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星期谈二人次。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至少每月谈二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

5.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

6.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长期外出的党员采用电话、上网的方式谈。对毕业生中组织关系在存续期间的党员,知其通讯地址但不知其联系方式的,通过书信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则实行上门谈。

三、主要内容

1.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批评者。

2.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开展自我批评,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不轻描淡写、浅尝辄止,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就事论事、自我解脱。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4、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坚决反对各种庸俗的市侩作风。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那一套。

5.与人为善原则。开展批评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辞、恶语中伤,不得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的倾向。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尊重信任原则。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识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己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五、具体要求

1.区别不同对象谈。针对谈心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与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状况的差别,谈心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易、因情而易、因势而易;对党员骨干开展启发式谈心,对普通党员推行鼓励式谈心,对缺点明显的党员进行诫勉式谈心,对受到误解的党员采取慰问式谈心,对同一部门、不同岗位的党员实施互动式谈心。

2.带着问题谈。跟谁谈、怎么谈、谈什么、解决什么问题,谈心前要有精心准备,做到胸中有数;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方式,引导谈心对象说出真话、实话,提出过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见;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千篇一律,不着边际、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空谈。

3.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自觉放下架子,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4.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提高思想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创新型国家等中央与各级党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转变作风相结合:通过谈心增强牢记“两个务必”的自觉性,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与关心党员群众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思想问题的同时,还要切实关心党员群众的工作生活,为他们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增强谈心活动的实效性;四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谈心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用推进各项工作的成果来检验谈心活动的成效。

开门受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开门受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吸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对党员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党内外群众评议以及组织考核等方法,对每个党员在学习、思想、工作中的表现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表彰、处理等组织措施,达到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素质、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摆事实、讲道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党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的要求。既按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2.民主平等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3.教育为主原则。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开门受教育的方法,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党员素质,同时疏通出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4.开门评议原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征求和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积极吸收一定比例的群众代表全过程参与。

三、评议内容

1、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学习方面。是否坚持勤奋学习,做学习型共产党员,做到不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扎扎实实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

3、牢记宗旨方面。是否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本职工作方面。是否坚持勤奋工作。能够发挥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本职工作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奋敬业,扎实工作,做到愿干事、能干事、干实事、干好事,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5、遵纪守法方面。是否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具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6.保持作风方面。是否坚持“两个务必”,能够坚持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八荣八耻”的要求,做到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份进行,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

1.学习动员。在经常性学习的基础上,学习了解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年党总支(部)应当吸收本支部5名群众代表参加,本支部群众不足5名的要全部参加。

2.谈心交流。在本支部范围内广泛开展一对一谈心交流活动,每名党员应积极主动地与支部所有党员和群众代表谈心一次,真诚虚心地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保证谈心质量,以达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查找问题、相互帮助、增进了解、增强团结的目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普遍谈心一次。

3.党性分析。党员个人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切实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觉进行对照检查,对自己作出基本评价,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具有文字写作能力的党员要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并经党总支(支部)书记审阅同意;校党政领导班子、系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析材料,须经党委书记审阅同意。

4.民主评议。召开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作严肃认真的党性分析,并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民主评议。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一般应当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过双重组织生活。

5.组织考核。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对照党员民主评议的内容,对党员的党性分析、党内外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结果。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由党委会确定。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议结果应书面或当面通知每名党员,并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

6.表彰处理。对评议为优秀的党员,由党支部报校党委,经校党委审核后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进行帮助教育和整改;对违反党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必须与本人见面,帮助改正错误;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疏通出口,慎重处理。

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被评为优秀党员的,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有关材料除存入文书档案外,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按文书档案保存。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开门受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注重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具体部署。开门受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年终总结、“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同时进行。各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教育,参加民主评议,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组织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切实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掌握好政策、原则和程序,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健康有效地进行。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的具体体现,是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部关系的有效形式,也是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为使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得到进一步的规范,转化为经常之举,长期发挥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联系点的确立

1、党员领导干部每人都要明确一个部门或一个系部作为工作联系点。

2、党员领导干部确立联系点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部门的特点,选准一个有代表性的部门或工作。

3、党员领导干部确立联系点,要充分考虑有关因素,注意广泛性。特别是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部门建立联系点。

4、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要参与一个基层支部的活动,具体联系1至2名贫困党员或群众。

二、联系内容

1、深入调研。党员领导干部要将联系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对所联系点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工作实际,通过调查,了解民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开展工作、制定发展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

2、宣传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学校的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基层群众答疑解难,解决政策梗塞问题,为学校快速发展、创建和谐文明校园服务。

3、具体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联系点的部门实际,经常深入所联系点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点找差距、理思路,帮助制定部门、学科建设与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4、解决难题。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为民、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尤其是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讲明原因。

5、督促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对联系点的工作负有督促的责任,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点进行检查,确保联系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6、以点带面。要以联系点为基础,认真解剖麻雀,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努力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真正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三、联系形式

1、参加联系点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点所在党支部的活动。

2、上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到联系点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结合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理想、讲信念,讲党的宗旨、党的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尤其是对那些困难单位、困难企业、困难党员,注意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激励他们自强不息、不断进取。

3、举办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和基层优秀党员分别作专题报告。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点增强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能力。

4、开展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适当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5、参加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联系点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6、走访座谈。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民情民意,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7、发放调查表。定期在联系点发放调查表,实行记名或不记名的形式,征求联系点群众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做好统计、梳理和反馈工作。

四、具体要求

1、领导干部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一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联系点,过后要及时弥补、保持联系。

2、领导干部每人要建立一套有关联系情况的档案。将每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3、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联系一个部门或总支(支部),了解和掌握联系点领导班子抓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带动一个基层党组织,同时要通过结对帮扶贫困职工、学生,增强他们战胜困难自强不息的信心和能力。

4、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原则上要为联系点办3-5件实事。要真正关心群众的疾苦,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生活难题,要突出重点及时疏导,采取具体帮扶措施,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建立帮扶计划,实现帮扶目标。

5、党员领导干部与联系点要形成情况通报制度。本着“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

6、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及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的党员树立榜样。

五、组织实施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包括人员、部门的选定,联系点制度各项内容的落实,并对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统一的管理、检查和考核。

附:

一、“焦作大学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一栏表”;

二、“焦作大学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一览表”;

三、“焦作大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一览表”。

承诺办实事制度

实行承诺办实事制度,是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听取群众意见和反映,落实整改措施的一种成功经验,也是领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实际行动。为了长期坚持和认真实施承诺办实事制度,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进一步密切党员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党组织及校、系对职工群众承诺办实事。

2、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是承诺办实事的主体;应结合分管工作,部门的特点、优势,认认真真地、实事求是地落实好党委、校系对职工群众的庄严承诺。

二、基本要求

1、深入调研,找准问题。各级党组织和校系要抽出一定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基层和群众的所需所盼,了解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承诺办事提供第一手材料,力求承诺内容选得准、合民心。

2、求真务实,取信于民。要把务求实效贯穿承诺办实事全过程,一言一行都要向党和人民负责,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能马上办到的事要及时快办;暂时不能办到的事情,要努力创造条件办;办不到的不要承诺。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只说不做、有诺不践;努力做到承诺清清楚楚,措施明明白白,效果实实在在,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发扬民主,联系群众。承诺办实事过程,既是各级党组织和校系服务职工群众的过程,也是依靠基层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解决问题的过程。因此,必须充分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反映,并诚恳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使承诺内容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4、坚持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对于本级、本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抓紧办理;对于涉及面大,靠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汇报,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应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组织专门力量,上下联动,合力解决。

三、方法步骤

为群众承诺办实事活动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级党组织、校系职能部门具体领导和组织实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时间安排上,一般以一年为一个活动周期。在具体活动中,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要承诺办理的实事。年初,各级党组织、校系领导要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制订出当年为群众承诺办的实事,然后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下访谈心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群众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尊重多数群众意愿,确定出承诺办实事的具体目标,经公示后,按管理权限报党委备案;校党委每年可承诺办理10件以上实事,系部党组织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确定本级办实事的目标。承诺实事确定后要根据目标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措施,逐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一并向群众公示。要做好各年目标的衔接,既着眼当前,又兼顾长远,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2、督促检查。每学期结束前,各基层党组织对年初所承诺的拟办实事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并接受校党委考核组对基层部门年初承诺的实事落实的督查。重点检查办实事的质量,履行承诺的措施和办法,发展的项目、要办的实事、要解决的热点难点等问题是否按计划推进,制定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督查结果汇总后,在相应范围内进行通报,让群众掌握所办理实事的完成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和校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3、考核验收。一是年底召开通报会:将承诺办实事情况向群众通报,公开承诺办实事结果;对未能办理所承诺事项要作出详细说明,对因客观原因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不完的事项,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做出解释,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工作进度,把实事办成、办好。二是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以随机抽样的方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不能达标的,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将公开承诺办实事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目标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评定、干部任用、评选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确立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所承诺的实事,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领导带头,示范表率:党员领导干部在承诺办实事时,要带头调查研究,问计于基层,求教于群众,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解决实际问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承诺办实事活动的扎实开展。

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党委宣传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运用广播、板报、校报、简报、宣传栏等阵地,努力营造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广大党员主动参与、群众积极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办实事的结果要适时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监督。

4、树立典型,正确引导:大力培养和树立具有时代特色、为民办实事、体现先进性的典型人物,宣传他们的模范事迹和经验,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向身边的典型看齐,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关于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也是汇集人才的高地。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人才和合格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健全我校党的组织建设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高校党建工作责任机制

(一)进一步明确高校党组织的任务和职责。高校党组织的任务是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高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职责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高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讨论决定高校改革发展以及教研、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领导高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高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坚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二)坚持党委主要领导抓党建责任制。坚持领导带头,强化领导责任,确保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履行具体责任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三)明确高校党组织领导群团组织的内容。高校党组织要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有优势,大力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校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抓好团支部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尽心尽力为大学生成长服务。高校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大学生群众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班级是大学生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要组织载体,要加强班级集体建设,组织丰富的主题班会等活动,充分发挥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作用。

(四)加强高校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高校各级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辅导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是党务工作的骨干力量,也是高校党建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积极探索党务工作队伍职业化和专家化路子;要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党务工作队伍的积极性;要建立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对党务工作队伍的管理。

(五)加强高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高校党组织自身建设,使高校党组织成为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的坚强核心,成为高校党建工作的可行保证。加强高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关键是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要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尤其要重视培养和选拔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优化高校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和活力;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要把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高校党组织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水平。

二、建立健全高校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学习培训机制

(一)全面实施“三进”工程和完善“两课”设置方案。实施“三进”工程是高校党员理论武装的主渠道。高校要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课、思想品德课的“两课”建设,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三进”工作,努力提高“两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下大力气抓好教材编写和教师队伍建设,探索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新方法、新途径,把“三进”要求落到实处。

(二)改革和完善教育方法。要改革和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习方法,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实行考评、激励、监督检查相结合,述学、评学、考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特别要抓好学生党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把学习教育落到实处。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学习的积极性。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加强以教学实践、专业实习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教学,使党员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深刻体会蕴涵在各门课程中反映人类文明成果、弘扬民族精神、揭示事物本质规律的内容,培养党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是组织党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成果;三是引导党员特别是学生党员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服务,大力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等公益活动,引导大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四是引导党员特别是大学生党员在社会实践中参与技术改造、工艺革新、先进适用技术传播,为经济社会发展献技出力;五是鼓励党员在完成学业的同时,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六是组织党员到革命纪念地、改革开放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地方学习参观,了解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和成就,增强对党的感情,坚定理想信念,激发他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建立健全全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一)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定期研究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问题,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注意把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学习情况、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的政治态度、自我评价和群众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要坚持“重心前移,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的要求,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写入党申请书之前;要完善和落实入党联系人制度。联系人应当主动与入党积极分子取得联系,定期进行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并向党支部汇报。

(二)建立程序严密的党员发展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发展党员工作文件,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上,坚持把好“七关”、完善“四项制度”、做到“五不发展”。把好“七关”:即共青团组织严把推荐关,党支部严把培养教育考察关,组织员严把审查材料关,党总支严把预审关,校党委严把审批关,基层党组织严把预备党员教育转正关,党委组织部门严把检查关。完善“四项制度”:即完善发展对象考察和预审制度、完善“学生党员联系人”制度、完善和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完善入党材料归档制度。做到“五不发展”:即入党动机不纯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三级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共青团组织“推优”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发展。真正把政治上坚定、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党员条件、忠诚党的事业、评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吸收到党内来。

(三)建立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机制。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与学生工作部门联合布置和督促检查、(院)系党总支、党支部贯彻落实的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机制,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者相互衔接的发展党员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将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作为对党总支、党支部目标管理和检查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工作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年度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要建立发展党员的衔接工作机制。重点是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高中阶段向在学阶段流动过程的教育培养衔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在中学的教育培养情况,为在学低年级做好他们的教育培养及发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做好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在大学阶段向社会用人单位流动过程中的培养衔接工作,认真为他们做好组织鉴定,将各项培养考察材料归档,及时转往用人单位。

四、建立健全高校党员监督机制

(一)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党章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各年度的工作重心,确定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总支、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认真搞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防止形式主义。

(二)强化党内外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机制。高校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监督重点,认真落党员监督责任制。一要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要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二要抓好制度的执行,使各部门负起监督管理职责;三要抓好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形成监督的合力;四要抓好群众监督,保护好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四个双重”制度。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建工作中要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四个双重”(双重责任、双重学习、双重生活、双重成果),在抓好党建工作的同时,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有支部活动,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和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和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给党员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高校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真正发挥带头作用。

五、建立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机制

(一)创新设置方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根据新形势下教育、科研工作的新特点,科学设置教师党支部,坚持学科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适应大学生学习、生活等新的变化,把学生党支部建到年级上,逐步实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工作目标。

(二)推行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民主参与制度。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适时建立党代会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制度、党的代表大会提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拓宽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渠道,扩大基层党员的知情权和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权,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

(三)完善激励措施,建立党员激励引导机制。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落实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一是要充分运用目标激励、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荣誉激励等多种激励形式,满足党员作为“社会人”的多种激励需要;二是运用竞争激励、典型激励、情感激励等方式激发党员好学上进的进取心;三是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行榜样激励;四是要将有效的激励形式明确下来,使党员有稳定的预期,唤起党员内心的激励期待;五是健全对党员的表彰激励机制。通过宣传、表彰和奖励优秀党员及先进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党员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健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一)利用网络等现代科技,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载体。高校党组织要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动权,按照“积极发展,充分利用,加强管理,趋利避害”的方针,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系统,形成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说服力和影响力。要积极探索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充分注重现代社会信息传播方式的变化和传播手段的更新,充分注重大学生接受教育、获取信息的途径、方式等方面的变化,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现代传播方式、传播手段和传播途径之中,不断创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新载体。

(二)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七个创新”和“四个转变”。“七个创新”即:创新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党组织为领导,群团组织及专职政工干部为骨干,行政干部和职工共同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构架;创新操作运行机制: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科学性,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可操作性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评估机制;创新岗位责任机制;完善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责任到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创新教育引导机制:变事后教育为事前教育,变被动教育为主动教育,变补缺教育为素质教育;创新保障机制;创新考评管理机制。“四个转变”:即在工作方法上要由灌输型向渗透型转变;在工作手段上由声势型向实效型转变;在工作载体上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在工作队伍建设上由经验型向复合型转变。

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

党员经常性教育,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对于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对于建设学习型政党、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党员经常性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拒腐、防变;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党员工作能力。即: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带领群众参加教学科研与管理实践的能力。

3、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工作、学习以及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

(三)党员经常性教育要遵循的工作原则:坚持用科学 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各项工作;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分类实施,按需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坚持开门搞教育,虚心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内容和方法途径

(一)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上述要求,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教育内容。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

1、抓好学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党员干部还要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干部教育培训。

2、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党员到基层锻炼,到艰苦岗位锻炼。

3、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每5年由校党委安排,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划、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切实搞好整改。要在搞好思想发动、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交心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分析评议。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征求党的意见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督促党员整改,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方面进行深入剖析;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而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员教育队伍建设。要选好配齐党员教育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骨干作用。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建立由党校教师、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和领导干部等组成的党员教育师资队伍,有计划地组织他们深入基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党员教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每3年要安排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市级以上党校轮训一次。

(二)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党员活动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和教学系部党校应将党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任务。可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革命纪念地(馆)和科技示范基地等教育资源,建立党员教育基地。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拓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自主学习的途径。

(三)加强教材体系建设。要在充分运用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的统一规范的党员教育基本教材和省、市委编写制作的党员教育辅助教材的基础上,根据党员需求,向党员推荐、提供自主学习的材料。

(四)确保教育时间。党组织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党员,应区别对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校系要积极支持党员集体教育活动,保障党员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

(五)妥善解决教育经费。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问题:党员教育经费要列入学校预算;党委留存的党费应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党员教育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厉行节约,少花钱,多办事。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经常性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建立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和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职责,健全各项教育制度,落实各项教育任务。要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尽可能把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证教育的覆盖面。对党员参加经常性教育的情况要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校党委将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组织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及时总结和宣传学校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健康开展。

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新形势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主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二、主要方式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系部、居住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五)深入基层调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校系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不少于12个工作日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六)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将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

三、加强组织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和纪检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实施。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学校和系部基层党组织,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

(三)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实行校务、系务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手段,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帮助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反馈意见。

(四)加强督促检查。校党委将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的督促检查。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不断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有效措施,推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级党组织要在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关心帮助党员工作。要关心党员思想政治上的进步和提高,经常与党员谈心,及时解决党员思想疑难问题,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党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党员立足本职创一流业绩、实现岗位成才提供服务。要关心党员生活,及时掌握生活困难党员情况,采取党员互助、党组织扶助等多种办法进行帮扶,重点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活困难。通过做好党组织关心帮助党员工作,促进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

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制度

开展分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是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行业党的建设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为基层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长期坚持下去,结合学校近年来坚持的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经验,特制订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学校的全体共产党员(党员干部、普通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

2.学校各级党组织。

二、活动载体

1.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

在全校党组织中开展“五好”(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党建制度、监督机制、机关作风)党组织的创建活动。

2.争当优秀党员活动

在全校共产党员中开展“四比三争”活动(比学习、比教学、比科研、比贡献;争当好学生、好教师、好专家);

在组织关系尚在学校存续的毕业生党员中,开展“遵纪守法、树好形象、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活动。

开展争当优秀党员活动,要根据党员的构成特点,设计相应的争创载体,吸引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务使活动内容新、载体活,有吸引力。要普遍建立“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点”、“党员责任区”等,同时把“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创业先锋”等主题活动常态化,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三、评选标准

1.先进党支部(总支)条件

(1)党总支(支部)班子党性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党总支(支部)班子团结坚强,党风端正;民主集中集中制原则坚持好;党组织生活严密,按时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能够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高校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思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群众威信高。

(2)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得扎实,成效显著。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思想觉悟高,党风正,模范作用发挥好。

(3)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得生动活泼,卓有成效。有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能紧密地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联系党员和群众思想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卓有成效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党员和群众的政治、业务素质好,无违法违纪现象。

(4)党总支(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好。能够带领群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走在全校的先进行列。

(5)坚持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搞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坚持党员标准,及时吸收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入党,保证新党员质量,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文化结构和年龄结构。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及业务知识,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3)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有自我牺牲精神。

(4)事业心强,积极进取,勇于改革,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贡献大。

(5)有坚强的党性、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清正廉洁。坚持依法执业,不谋私利,奉公守法,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6)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与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7)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得失观,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出更符合本部门特点的具体评选标准。

四、方法步骤

1.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规划。内容包括: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内容和要求,活动方式,评比条件、方法和奖励办法以及活动组织领导措施等。

2.活动规划的实施。活动中经常掌握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3.评比表彰。每年进行一次,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集中审议的方法,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五、具体要求

1.联系实际,注重实效。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实际开展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搞得扎实有效,不流于形式。

2.充分和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党员是创先争优活动的主体,要创造条件广泛发动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健全制度,坚持不懈。要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的制度,用制定保持和增强争创意识,同时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新目标和新要求,保证活动持续向前发展。

4.把握标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认真实施。评比表彰要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真正使评选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发挥典型和榜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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